日照市联合开展住宿业“卫生诚信单位”
创建实施方案
为大力弘扬诚信守法经营意识,不断提升诚信文明日照建设水平,市文明办、市委网信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文化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卫生健康委决定在全市联合开展住宿业“卫生诚信单位”创建活动,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开展住宿业“卫生诚信单位”创建活动,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诚信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也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全国卫生城市的重要内容。通过创建活动,评选出一批住宿业卫生诚信窗口单位,发挥其引领示范作用,在全社会弘扬“诚信经营、优质服务”的理念,营造诚信经营的营商环境,推进“旅游富市”战略实施。
二、评选范围
日照市范围内具有合法有效的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正常开展经营活动一年以上的住宿业经营单位。
三、评选标准
1、卫生管理到位。持有效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三公示”(卫生许可证、卫生信誉度等级、卫生学检测合格报告)落实到位,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合格证明且个人卫生良好。
2、卫生管理信息化建设符合标准要求。按照工作要求足量配备保洁记录仪且能够正常使用、上传,消毒间、布草间视频监控按要求配置且接入“智慧卫监”平台使用。
3、各功能间符合卫生标准要求。消毒间、布草间、卫生间设置合理、专间专用。
4、公共用品用具符合卫生标准要求。公共用品用具足量配置,做到“一客一换一消毒”。
5、通风系统符合卫生标准要求。
6、近两年内未受到卫生行政处罚,未被“电视问政”等栏目或媒体曝光,未因卫生诚信问题引发网上舆情、网民投诉。
7、公益广告宣传,文明餐桌、禁止吸烟标识,诚信经营等符合创建国家文明城市标准要求。
四、评选步骤
1、宣传发动(11月5日-11月20日)
市及各区县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协调市内外媒体宣传报道,通过主管部门官方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公示公告等方式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2、单位申报(11月21日-11月30日)
符合条件的住宿场所经营单位,自愿申报,填写《日照市住宿业“卫生诚信单位”评审申请书》,连同单位简介(800字以内,基本内容包括单位基本情况、卫生管理及信息化建设情况、清洁消毒措施及设施设备配置情况等,要突出单位卫生诚信方面的亮点)报区县卫生健康局。
3、区县初审(12月1日-12月7日)
各区县要对申报单位,严格按照评选标准进行量化赋分,得分90分以上且无“一票否决”项目的单位为初审合格单位。初审合格单位由各区县卫生健康部门于12月7日前报送至市卫生健康委。
4、网络推介投票(12月8日-12月15日)
通过各部门政务网及微信公众号、文明日照手机客户端、掌上日照客户端、大众网日照频道等设置住宿业“卫生诚信单位”评选推介专栏,对初审合格单位进行集中推介。通过大众网日照频道公布初审合格单位名单和各单位简介,进行网络投票。
5、市级评审(2020年12月16日-12月29日)
市级评审委员会组织专家对初审合格单位进行现场评价打分。按照现场评价得分占80%,网络投票得分占20%的比例,计算出参评单位的最终得分。最终得分在90分以上且无“一票否决”项目的单位,确定为住宿业“卫生诚信单位”。对评选出的住宿业“卫生诚信单位”,在大众网日照频道公示一周,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监督。对有异议的进行调查核实,做出相应处理。
五、激励措施
1、市文明办、市委网信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文化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卫生健康委进行联合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和奖牌。
2、市文明办、市委网信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文化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卫生健康委在各自的政务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公告发布住宿业“卫生诚信单位”。
3、市文明办:优先推荐参评文明单位;纳入诚信经营典型推荐、评选范围,优先推荐诚实守信先进典型。
4、市委网信办:推荐到市级以上媒体进行宣传,并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头条号等网络平台进行广泛宣传。
5、市发展改革委:将住宿业“卫生诚信单位”在信用中国(山东日照)网站公示,并纳入全市信用联合奖惩系统,对其在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中,实行绿色通道、容缺受理、简化程序等支持激励措施。
6、市商务局:优先推荐诚信经营先进典型。
7、市市场监管局:优先推荐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单位。
8、市卫生健康委:对住宿业“卫生诚信单位”坚持自律为主、监管为辅的原则,除有因检查外,不开展监督抽检;优先获得评先评优推荐资格。
六、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市文明办、市委网信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文化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卫生健康委联合成立日照市住宿业“卫生诚信单位”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健康委。各区县也要成立相应组织。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组织、协调、指导和评选工作,确保评选效果。
2、实行动态管理。对各住宿业“卫生诚信单位”出现工作滑坡,达不到评选标准的,经市级评审委员会核查属实的,撤销其住宿业“卫生诚信单位”称号,收回牌匾。
3、加强舆论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及时总结住宿业“卫生诚信单位”创建活动的做法经验,注重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宣传引导作用,加大对创建活动的宣传力度,扩大创建活动的社会影响,积极营造有利于创建活动广泛深入开展的浓厚氛围。
联系人:王桂峰 联系电话:2955002
邮 箱:rzjdshjwsk@rz.shandong.cn
附件:1、日照市住宿业“卫生诚信单位”评审委员会
2、日照市住宿业“卫生诚信单位”评审申请书
3、日照市住宿业“卫生诚信单位”量化评分表附件2、附件3.doc